2023届广播电视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0次
一、答辩时间
2023年5月16日8:30-17:30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二、答辩地点
新闻传播学院406学术报告厅
三、答辩委员会
答辩主席:
李道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答辩委员会成员:
郭学军,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吴倩,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婧薇,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琳,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郭大卫,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博士。
答辩秘书:
张丹,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科研秘书、助理研究员。
四、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召开预备会议,熟悉答辩程序,明确职责。
1.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介绍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主席、委员、秘书等)。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并宣布答辩开始。
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阐释论文内容
1.答辩学生按照事先抽取顺序依次答辩。
2.答辩人阐述学位论文及毕业作品主要内容并就学位论文外审意见说明修改情况(应做ppt,⼀般3-5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指导教师回避,不提问问题)
第二阶段: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
第一阶段阐述和提问结束后,所有同学按照阐释顺序回答答辩委员提出问题(可以选答,但一般要回答主席提出的问题,时间在10分钟以内)。
所有人回答完毕后,休会。
第三阶段:讨论(答辩人回避)
1.答辩委员主席组织答辩委员对论文水平、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和评议。
2.答辩委员根据答辩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投票(投票选项为通过或不通过),指导教师不参与投票,答辩秘书记录并通报投票结果。
3.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和投票情况,推荐优秀论文。
4.答辩秘书根据委员会意见起草、宣读决议,答辩委员讨论修改并通过决议。
5.答辩委员会主席签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第四阶段:复会,全体答辩人返回答辩现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及投票结果。
第五阶段: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五、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
1.对论文的学术评语,按各评价分项目(论⽂选题与综述、论⽂学术⽔平与创新性、论⽂综合能⼒表现、论⽂写作和答辩情况),分别对论⽂写出评语,特别要对论文反映出作者所掌握的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知识的深广性,以及论文成果的创新性情况作出恰当的评价。
2.投票及评定结果(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水平,是否准予毕业和建议授予何种学位)。
3.根据投票结果,明确写明评定级别(通过或不通过)。
4.如学位论文答辩未获通过(或者不合格),还需作出是否同意修改论文,重新答辩⼀次的决议。
5.答辩委员会在作出论文通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决议的同时,必要时仍可以作出要求修改论文、进⼀步完善论文内容的补充决议,在完成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并经导师和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后,方可向校学位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
六、其他要求:
1.答辩会议由答辩秘书记录。
2.所有参与答辩同学与旁听同学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讨论环节所有答辩同学以及旁听同学退出会场。
4.答辩顺序
渠鹏程 刘坤 吴思雨 陈艳南 郭玉冰 武文岩 张嘉豪 冯慧 马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