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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5 浏览次数:0

一、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评审办法。

二、成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6.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休学保留学籍者

4.超出基本学制期限的研究生

5.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五、评奖指标依照专业人数按比例分配。

六、一年级研究生依据入学录取总成绩(加权核算比例按当年相应录取原则计算,含调剂生)依次排序推荐各等级获奖学生。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初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七、其他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按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专业能力和平时表现综合考量。学习成绩计算按上一年度本专业所有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英语、政治)按照加权平均成绩确定,占比为60%。其它成绩参照《新闻传播学院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参考细则》量化计分,占比为40%。

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经导师同意推荐后,提交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九、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十、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新闻传播学院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参考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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