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 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8 浏览次数:0次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根据学校、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安排,各党支部请于12月29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全体党员提前撰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并提交书面材料,涵盖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争做“四讲四有”党员的情况等,对照党章、条例和准则,查摆自身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12月30日前,请各支部撰写组织生活会情况和本支部“两学一做“简要总结,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学院党委
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