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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1年)

发布时间:2022-07-28 浏览次数:0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135105

一、 学科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源于1902年,具有百年的历史沉淀和光荣的办学传统。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19年增设广播电视领域。目前该领域设有广播电视编导1个研究方向,自2020年起开始招生。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正确政治方向、良好职业素养,具备广播电视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广播电视创制技能及较高综合文化素养,适应文化艺术事业和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本领域师资力量雄厚,共有7名指导教师,均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位以及业界工作经历。本领域所在单位拥有国家级综合实验中心和省级融媒体实验中心,为实践教学提供了充足条件。

二、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广播电视创作制作技能以及良好综合文化素养,能在广播电视专业创作和制作、新媒体、艺术团体、院校、文化馆站、文艺研究以及政府文化行政等单位胜任艺术创作、文化艺术教育与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满足艺术文化行业的需求。

2.系统掌握广播电影电视、数字媒体等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较高的影视艺术修养及艺术创造能力。

3.具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新媒体相关领域创作、研究、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能力,能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新媒体的策划、编导、摄制及后期制作等工作,并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三、 培养方向与特色

本领域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1个研究方向,即广播电视编导方向。该方向专业研究生教育具有区位优势明显、师资力量充足、设备基础雄厚、就业前景广阔等特色。该方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对的人才需求,服务于河北省地方经济对人才发展的需要,立足省会,面向京津冀和华北地区,主要为河北省、雄安新区、京津冀地区培养输送广播影视、新媒体影像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 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3至4年。

五、 培养方式

在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采取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学习、教师指导与研究生自主学习并重、学界与业界联合培养的培养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广播电视与新媒体专业训练。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

(一)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及创作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训练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艺术专业技能,学习专业理论。

(二)积极创造并有效利用艺术实践基地,保证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在总学时数中过半。

(三)实行双导师负责制,聘请业界高水平行业专家作为实践导师配合指导艺术实践,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

(四)积极进行科研训练,引导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实验设计、技术开发和服务等,积极申请学校、培养单位或开放实验室面向研究生的课题、参与社会实践或调查等。

六、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一)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52学分:公共课所修学分不少于10学分;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所修学分不少于30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 6 学分;选修课所修学分不少于8学分。

(二)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程、学位核心课程、学位专业课程,学位课程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课程成绩60分合格线。

(三)修学方式

1.必修课:所有学生均须修学的课程。

2.选修课:部分学生选择性修学的课程。

3.体育素质课程,开设有排球、乒乓球、轮滑、交谊舞、网球、羽毛球、女子防身术、地掷球、散打、武术、瑜伽等11门子课程,所有硕士研究生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和兴趣爱好,选择其中1门子课程作为必修的体育素质课学习。

七、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除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毕业)论文外还必须完成的其他科学研究、培养任务,完成形式可以是培养所需的任何形式,包含以下五项内容:

(一)文献阅读。研究生要完成导师布置的专业文献阅读工作,撰写读书笔记、文献报告。

(二)学术活动。研究生必须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论坛、行业现状调研等,研习专业、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交流研究成果。

(三)实践教学

1.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实践环节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2.专业实践形式包括课程实践、综合实践创作及校外实践实习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强调专业能力、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课题、项目的锻炼,提高研究生实战经验,培养合作、探究和自主创作的能力。

3.作为必修环节,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4个月的综合实践创作及校外实践实习,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综合实践创作由校内导师指导实施,校外实践实习一般在实践基地由校外专业导师指导实施。实践过程中,导师和导师组保持与校外实习导师和实践单位的联系,加强对研究生实践的监督指导。

4.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河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实践创作总结报告》《河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实习总结报告》,并集中举办实践成果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与实践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实践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实践进行考核、评定,评定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达到“合格”及以上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5.综合实践创作及校外实践实习共计6学分。

八、 中期考核

研究生应在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结束后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作为进入毕业论文及毕业作品创作阶段的先决条件,考核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重点对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实践环节进行全面审査,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一)课程学习情况:依据课程学习成绩单和试卷对课程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二)科研实践:依据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发表的科研成果情况进行考核。

(三)实习实践活动或实践展示:完成导师要求的媒体实践作品。

中期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4个等级。

九、 毕业作品和毕业(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满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必须完成一部毕业作品的创作和一篇毕业论文的撰写,且通过毕业考核后,方能获得学位。毕业作品和学位论文选题必须与广播电视领域相关、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应该探索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思考、新方法。毕业作品和毕业(学位)论文分开题、创作(撰写)、毕业答辩(考核)三个环节组成。

(一)毕业作品

1.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满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通过包括专业能力展示(毕业作品展示)和作品阐述(毕业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其中毕业作品展示体现的是申请人的广播电视作品创制的专业技能水平。

2.毕业作品和毕业(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

3.毕业作品创作及其展示在毕业考核中所占比重为70%。

4.毕业作品创作与展示要求:

总体要求: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须提交一部独立原创的作品。作品要求完整、系统,应与学位论文相关,能够展示本专业较强的实践能力、较高的艺术水准。毕业作品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具体要求:

(1)编导与制作类作品:作为主创编创完成一期完整的视频节目,提交时长不少于30分钟的视频,作品可以是电视台、网络公开播映的署名作品。学生必须在编剧(策划)、导演、摄像、后期合成4个主创项目中至少独立担任其中两项。答辩时提交创作相关文字稿件。

(2)影像创作类作品:作为主创独立创作完成一部不少于25分钟的影像作品(剧情片、纪录片、艺术宣传片等)或不少于7分钟的实验片,允许为电视台、网络公开播映的署名作品。答辩时提交创作相关文字稿件。作品鼓励单独完成。合作完成的影像作品,毕业生必须在编剧(策划)、导演、摄像、后期合成4个主创项目中至少独立担任其中两项。

(3)影视动画创作类作品:作为主创独立创作完成不少于10分钟的微影像动画作品,允许为电视台、网络公开播映的署名作品。答辩时提交创作相关文字稿件。

(4)播音主持类作品:独立策划、制作、主持完成一个主播影像作品,提交时长25分钟左右的视频,允许为电视台、网络公开播映的署名作品。答辩时提交创作相关文字稿件。

(5)毕业作品需有完整的片都片尾,并嵌有创作者及其培养单位的署名

(二)毕业(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撰写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学位)论文工作由选题、开题报告、研究工作、中期报告、论文写作、论文检测和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构成。研究生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毕业作品考核合格,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审核。

2.毕业(学位)论文必须和毕业作品紧密结合,针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过程中发现、思考的问题,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

3.毕业(学位)论文须概念界定清晰、逻辑严谨、文字准确简练,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不含谱例、图表)。

4. 毕业(学位)论文须符合《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5. 研究生须毕业作品考核合格,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审核。

6. 导师不同意或学位论文学术检测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7. 毕业(学位)论文在毕业考核中所占比重为30%。

(三)开题

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毕业论文及毕业作品开题报告环节。研究生在校内外双导师指导下,开展开题报告撰写工作。开题报告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三学期末进行首次开题,第四学期初进行第二次开题,第四学期末进行第三次开题,第五学期中进行中期检查。

2.研究生经与指导教师商议,确定毕业论文及毕业作品的研究问题及研究方法,制定详细可操作的研究计划,并进行质量审查,形成指导教师审阅通过的开题报告。

3.由院系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前,将通过导师审核的开题报告,提交考核小组成员。

4.考核小组采用开题答辩和评阅开题报告方式对研究生进行考察。根据考核小组的反馈意见,研究生与导师沟通并作进一步修改。

5.开题报告会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水平、研究工作的完善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标准为合格与不合格。

(四)毕业答辩(考核)

1.毕业答辩在第六学期进行。

2.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毕业作品展示)和作品阐述(或专业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毕业作品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缺一不可。

3.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

4.毕业考核各环节均公开进行,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进行。

5.毕业答辩由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毕业答辩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负责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6.考核委员会对研究生毕业作品和毕业(学位)论文按百分制进行审核评分,并组织研究生进行毕业创作作品阐释和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结果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答辩成绩为“不及格”的研究生,视为未通过毕业创作要求,可延迟答辩或另行组织答辩。二次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具有申请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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