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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0

一、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评审办法。

二、成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参评研究生必须符合学校文件第三章第七条、第八条的参评基本条件。

四、评奖指标依照专业人数按比例分配。

五、一年级研究生依据入学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加权×60%+复试总成绩×40%)依次排序推荐各等级获奖学生。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初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六、其他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按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专业能力和平时表现综合考量。学习成绩计算按上一年度本专业所有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英语、政治)按照加权平均成绩确定,占比为60%。其它成绩参照《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量化计分,占比为40%。

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经导师同意推荐后,提交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八、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九、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新闻传播学院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参考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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