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管理入口

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0

一、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评审办法。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

三、参评研究生必须符合《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的参评基本条件。

四、申报条件:必须有文章、获奖或专著,作者为前三名。

五、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计算;科研项目以项目通知单、任务书、完成者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确定;获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确定;专利以专利证书为依据确定。

六、量化成绩以《新闻传播学院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参考细则》为依据。

七、本评审办法未尽事宜由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新闻传播学院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参考细则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电话:0311-80788807  邮编:05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