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管理入口

团委

发布时间:2017-03-18 浏览次数:0

团委工作职责



1、按照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全院团的工作计划;按照团章规定和学院情况,召开团委委员会、团总支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讨论、布置、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院党委汇报工作。

2、领导学院各系团总支、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团章团纪教育;努力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广大团员青年中,了解青年的呼声和要求,掌握思想动态,做好院党委的助手。

3、做好共青团的组织建设,负责定期培训、考察干部。

4、搞好团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团员团籍注册、团员的正常纳离、按期收缴团费等工作。

5、协助党组织,做好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推荐工作。
6、负责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的表彰工作。

7、负责搞好全院青年的文化娱乐活动,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8、帮助和指导院学生会和社团联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和组织工作,积极营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9、负责指导各系的团员档案管理,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保管和使用。
10、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思想教育。

11、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电话:0311-80788807  邮编:05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