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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专业

发布时间:2017-03-18 浏览次数: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质、文学修养及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新闻采编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影视机构(电视台、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其它新闻媒体单位(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网络传媒公司)以及各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的宣传部门中,从事影视编导、影视制作、新闻采编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广播电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电视编制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在各类影视机构工作的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编导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又具备艺术性的分析方法;


3.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广播电视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


6.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


7.具有一定的从事广播电视领域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实行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8学分,对符合学位条例要求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各类课程学分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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