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8 浏览次数:0次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河北师范大学选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13号),现就学生选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课时间安排
1、根据学分制选课工作安排,学生选课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选课阶段 时间安排
正选 2014年12月29日上午08:00—2014年12月30日晚22:00
补选 2014年12月31日下午14:00—2015年1月4日晚22:00
2、学生可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通过任何网络渠道随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同时应关注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原则:在开课教师不增加重复班的前提下,选满为止。
3、在正选阶段学校按规定时间开放选课集中指导专用机房,学生可免费上机选课。补选阶段不再专门开设机房。
二、选课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加强对各专业同学的选课指导、培训工作,指导内容应包括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所学专业教学计划、选课程序等内容。重点向学生详细讲解有关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选课程序、各专业教学计划内涵和课程简介;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计划。
2、学生在选课前应认真阅读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选课须知,并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选课培训和咨询活动,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个人选课计划。
3、学生选课期间,可以在正选阶段直接退选课程,补选阶段不能退选,学生应慎重选课,合理安排专业学习。
4、学生选课时,在正选和补选阶段均可以预订教材,建议学生慎重选择,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5、学生选课前应注意及时交纳学费,以免因欠费影响自己的正常选课。
6、学生在机房选课时,教务处工作人员及各学院教学秘书将进行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