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添加收藏  

《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

发布时间:2017-02-15 浏览次数:0

1、到接收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师范类)或人事局(非师范类)开具未报到证明,并附本人申请。


2、在《河北日报》上刊登《就业报到证》遗失声明。


3、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的7-12月份,若遗失就业报到证,须持未报到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就业管理科办理;毕业次年1月份以后,若遗失就业报到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未报到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到河北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师范类毕业生仍到学校就业管理科办理。


 


特别提示:


☆《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是指到签约单位报到前丢失的补办。


☆《就业报到证》遗失后补办手续十分繁琐,而且影响毕业生就业,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就业报到证》。


 


 


       

新闻传播招生就业信息网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电话:0311-80788807  邮编:05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