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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7-02-15 浏览次数:0

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工作流程


一.准备(9月1日—11月19日)


毕业生资格审查   生源信息统计与发布  就业意向调查就业市场拓展  就业宣讲  审定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审核发放就业协议书


二.签约(11月20日—6月20日)


1.              双向选择


各类专场招聘会11月20日到12月中旬   大型供需浅谈会11月下旬   考研学生专场招聘会4月上旬    特困生就业帮促活动(5月)


2.              就业协议书签章


毕业生本人签署    用人单位签章  学院审核签章    学校审核签章(到北京天津等城市和中直单位就业须提交接收函,毕业生留复印件,原件交招就处)   协议书保留(招就处、签约单位和学生本人各一份)


三.审批就业方案(4月20日—6月10日)


1.学校汇编毕业生就业方案


已升学的毕业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已签约的需要提交签约单位解约公函和已签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


尚未签约的毕业生书面申请毕业派遣去向,自主创业、合同就业、灵活就业、出国、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等形式就业者,提交相关证明


2.教育厅、人社厅审批   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


3.教育厅、人社厅依据就业方案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招就处向教务处、保卫处、财务处提供毕业生就业去向名册,确定派遣方案


四.离校(6月中下旬)


离校手续各学院安排毕业生统一办理   校医院体检   报到证领取(以学院为单位到招就处申领)  毕业生离校  档案移交各学院将档案移交学籍科


五.未就业学生跟踪服务(7月1日—12月20日)


各学院定期联系未就业学生,开展择业指导   学校通过就业信息网继续为未就业学生提供招聘信息和择业指导    学校和各地市教育局、人社局联系,帮助未就业学生就业    7-8月份每月两次,9-12月每月一次集中办理就业方案报批手续    就业网公告发放报到证时间与名单    学籍科、户籍科按就业方案派发档案、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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