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评优】新闻传播学院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安排

作者:admin    点击数:0    发布时间:2016-04-27 18:46:15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建党九十五周年前夕,评选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报学校党委进行评选表彰。

一、具体安排:

1、工作要求。评选和推荐的对象应当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师生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评选的对象要向基层倾斜,向教学一线倾斜,向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党组织和个人倾斜。

2、党员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评议。通过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总结汇报,进行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确定党员等次,并按指标推荐院级优秀党员。

3、支部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做支部汇报,对支部进行评议。

4、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秘书,根据个人意愿递交申请材料,由党委会研讨确定推荐人选。

5、校级推荐。院级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个人意愿可申报校级先进评选,向学院党委递交申请材料,学院党委组织联评,确定校级推荐个人(组织)。

二、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院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包括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按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评选;院处级优秀共产党员分别按在职教职工、学生正式党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在职教职工校级先进党支部参评对象按不超过党支部总数5%的比例由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两个以上的须排序),学生校级先进党支部参评对象由各学院向学校推荐(限报1个)。在职教职工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按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1%的比例由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两个以上的须排序);学生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由各学院向学校择优推荐(限报1名)。离退休先进党支部和离退休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评选,表现突出的可向学校推荐。

结合学院实际,2015年度评优各项指标如下:

类别

总数

比例

应报数

实报数

支部

总数

应报数

实报数

院级

支部

7

10%

0.7

1

教工一支部

11

1.1

1

教工党员

35+3

10%

3.8

4

教工二支部

15

1.5

2

学生党员

54

10%

5.4

6

教工三支部

9+3

1.2

1

校级

教工支部

3

5%

0.15

1

2012级党支部

29

2.9

3

学生支部

4

限报1

1

2013级党支部

7

0.7

1

教工党员

35

1%

0.35

1

2014级党支部

5

0.5

1

学生党员

54

限报1

1

研究生支部

13

1.3

1


党内评优相关表格链接https://zzb.hebtu.edu.cn/a/2013/04/08/2013040816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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