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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关于组织申报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    点击数:0    发布时间:2015-12-29 00:00:00

 各学院团委:

 为提高学生科研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科研科技创新的热情,决定于2016年3月11日前开展2016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在学院内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指导,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精心筹备,提高立项项目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我校在校除毕业班之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者只限于本、专科生。

 2.申请立项的项目,应是学生在兴趣驱动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科研项目。

 3.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4.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均应聘请一位或一位以上的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学生进行项目研究,随时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指导学生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等有关工作。

 二、主要资助范围

 本次申报课题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项目、科技发明以及创业计划项目四大类,研究内容为:

 1.基于各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生自主创新性项目研究。

 2.一定规模的研究性社会调查。

 3.国内影响较大的学科竞赛引申出的研究课题。

 4.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创业计划项目。

 三、项目经费支持

 资助金额一般为800-3000元,科技发明制作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和成果的价值可酌情增加。

 四、项目管理

 1.项目一旦立项,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后另行处理。

 2.填写项目申请书时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项目获准后,项目负责人要保证项目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进度和要求进行。

 3.进行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取消其再申请项目的资格。

 五、项目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团委在学院内大力宣传此项活动。有意参加2016年立项的团队或个人请填写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业竞赛项目申请书(附件2)。

 2.各学院在2016年3月7日前,组织本院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学院专家组对项目的可行性、实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定,初步确定本院的推选项目,并从中评选出1-2项重点项目。

 3.2016年3月11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申报评审系统”(https://tw.hebtu.edu.cn/)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具体上传内容和方法详见网站上的系统说明,用户名须为课题主要负责人的学号);同时各学院团委请于3月11日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统一报校团委科创中心。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后评选出2016年立项项目及重点项目。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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