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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创新】关于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挑战杯”大学生项目中期检查经费报销的说明

作者:admin    点击数:0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00

 各学院团委、各科创负责人:

我校2015年“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评审工作已经完成,请大家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发票的准备和上交工作。校团委对大学生科创项目中期检查经费报销做如下要求:

1、报销项目清单及金额已下发各学院团委,各项目组可联系本学院科创负责人查询具体报销情况。

2、可报销的发票种类:试剂(需注明名称和数量)、复印费、打印费、文具(需注明文具名称和数量,不包括体育用品)、与项目有关的图书(需附上具体的购书明细)。

不得报销的发票种类:出租车票、飞机票、各类餐饮票、礼品发票、旅游景点门票、火车票、客运汽车票、公共汽车票等与项目无关的发票。

3、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的在金额后附上银行交易账单。

4、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的经费,不得超额报销。

5、发票抬头应为:河北师范大学。

6、发票上需印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否则为无效发票,不能报销。

7、发票应分类、整齐地贴在单据贴存单上。

8、贴存单填写时,写清“共贴**张”;“单位项目”不能填写;“金额”应和发票总金额一致,为阿拉伯数字;“负责人”不能填写;“经手人”为负责项目的学生;“验收人”必须为指导老师+学院团委书记(此项要求两位教师共同审核);“用途”一律填写为“**学院2015年科创中期检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在科创评审系统中可查看)。另外,所有单据的填写、签字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

9、各学院团委需在2015年10月27日17:00前,把贴好的发票报到校团委科创中心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A306,联系电话80789878),由团委统一安排审批签字。

10、逾期不能上交、发票不按要求填写粘贴的将影响到个人项目报账进度;请同学们按时交给各学院科创负责人,并集中送达科创中心。



校团委科创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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